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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夜

編輯: 六姨太 2021.08.21
消夜

 

比起夜宵,我更喜歡「消夜」——消磨夜晚的時光,更加有文學氣息,讓人覺得意味深長。

 

過去的人都這麼寫,比如唐代方乾的詩:「無酒能消夜,隨僧早閉門。」宋代吳自牧的《夢梁錄》:「是日,內司意思局,進呈精巧消夜果子合,合內簇諸般細果、時果、蜜煎、糖煎及市食……」花樣百出,精緻奢華,皆因宋代取消宵禁,夜市漸興,消夜市場也跟著繁榮。

 

據傳,當年被人用狸貓換走的太子宋仁宗,夜裡就頗為嘴饞,做夢都想吃消夜。一日晨起,他對大臣說,「昨夜因不寐而甚飢,思食燒羊。」——我昨晚睡不著,餓得慌,想吃燒羊。他的後代宋孝宗,也遺傳了這個基因,有一年元宵燈會上,叫了南瓦張家圓子和李婆婆魚羹的外賣當消夜,還大方地付了雙倍價錢。

 

到清代,消夜一詞有時又寫為「夜消」,《儒林外史》就有一句「三人點起燈來,打點夜消」。但廣東人仍保留以「消夜」作動詞的古代用法,所以李碧華的《胭脂扣》中,如花和十二少花天酒地,有「晚飯消夜甜點菸酒打賞」。可惜太精細,不符合粗礪豪放的消夜精神,倒是那位在報館裡做事的「我」,以燒鵝瀨粉加一碟豬紅蘿蔔當消夜,更恰當一些。

 

李碧華還喜歡吃上海雲南南路的排骨年糕,她說排骨年糕粗糙得來口感豐富,即使很飽,也忍不住吃上兩口。香港沒有這樣的,她就直接寫進了《生死橋》,角兒們賣了滿堂彩,高高興興在路邊吃消夜,「排骨是常州、無錫的豬肉造的,年糕是松江大米,放在石田裡用木榔頭反复打成,文火慢慢地撥,又嫩又甜。」

 

南方幾乎就是消夜的代名詞,反倒是作為首都的北京,顯得淒清一些,至多是街頭攤販挑著擔子賣餛飩,配上肥肥的肉湯。

 

好在餛飩是現包現煮的,兩三分鐘即可煮一鍋,七八位食客同時吃也能應付。有時為了營業旺盛,賣火燒的也會過來扎堆,因火燒可以夾肉,過不多久,熏豬頭肉的攤子便會湊過來,接著是五香驢肉攤子、醬羊頭肉攤子,接二連三牽五掛四,到後來,西四牌樓的爆羊肚也挨著消夜攤子擺出來,一鍋一鍋現爆現吃,還備著白乾酒,總能賣到後半夜。

 

到初春時節,元宵也變成了消夜的一種,攤販挑著擔子沿街叫賣,「浸透來,滑透來,桂花元宵!」直賣到近天明。

 

張北海在《俠隱》裡寫過類似的場景,「天上也黑黑的,沒月亮,就幾顆星星。沒有風,空氣很爽,有點兒涼。秋蟬和蟋蟀好像都睡了,一點兒聲音都沒有,只有外面胡同里偶爾傳過來淒淒一聲『羊頭肉』,刺破這安靜的夜。」

 

儘管「淒淒一聲」,張北海仍要藉角色之口讚歎,「這是北平最好的時候。」

 

你想呀,冬夜裡,風如刀割,呵氣成冰,聽見深巷裡賣羊頭肉的一聲吆喝,立即從溫暖的被窩裡爬出來,哈著白氣,把小販領進門洞。接著就看他橫起一把雪亮薄刃,飛快地片羊臉,再撒上一把椒鹽,送到自己手中。付了錢,鑽回被窩裡大口撕扯著吞下,肉香漫天徹地,紮實渾厚,口感絲絲縷縷,參差其間,可不就是最好的時候?

 

真像偷情,和食物偷情,趁著半夢半醒,放縱自己做些糊塗事。所以白天裡不敢吃的,到了夜晚便能堂而皇之地享用,一碗鴨粥香聞十里,配上辣味炒蜆、蝦醬通菜和蒸魚腸,滑過喉嚨時,身體達到欲仙欲死的一瞬,雖死無憾。

 

大概也是明白這些道理,魯迅即使吃壞了牙齒,也還是會拿甜食當消夜。 朋友送了他河南柿霜糖,「圓圓的小薄片,黃棕色,吃起來又涼又細膩」,他覺得是好東西,一次便吃下一半。許廣平說,柿霜性涼,「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瘡之類,用這一搽,便會好。」魯迅連忙將餘下收起,預備將來嘴角生瘡時搽。誰知碼字到深夜,想了想又不甘心,「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,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」,不料一吃,又下去大半。

 

作家三毛也是如此,半夜裡不睡,惦記冰箱裡的餃子和白菜,於是「光腳悄悄跑進廚房去,竟然將白菜輕輕切絲,拌了醬油,就著冷餃子生吃下去,其味無窮」。數十個胖胖的餃子和一棵白菜吃完,天已快亮了,這才漱漱口,灑些香水,悄悄上床睡覺。

 

健康嗎?當然不,但好歹生活是自己的,得盡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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